外醫援療 需台醫監督

衛福部次長林奏延今天下午表示,教學醫院可透過國外醫事人員辦法申請國外醫師來台,在台籍主治醫師監督指導下,加入醫療團隊從事部分醫療行為,但不可以主治。 有媒體今天報導,立委蘇清泉表示要和日本醫師會簽署雙方緊急災難醫護人員支援備忘錄,可從事低度醫療行為。但衛生福利部對此強調,根據醫師法規定,國外醫師不能在台執業,僅能做諮詢、指導等工作。 不過,林奏延今天陪同行政院長毛治國探視台北榮總塵爆傷患後,接受媒體訪問時做出更進一步說明。 他指出,日本醫師若願意來協助,可以利用教學醫院聘請國外醫事人員教學辦法,依這個辦法,教學醫院可以提出申請,衛福部會盡快審查辦理。 林奏延進一步說明,以清創為例,通常一個團隊有五至六位醫師,日籍醫生若來台也只是加入團隊但不能擔任主治醫師,且必須在台灣主治醫師的監督指導下,才能做部份的醫療行為。 根據衛福部統計,目前各醫院對於醫師的需求是十七位,但已有五十八位的國內醫師登記,包括榮總、三總等都是召集自行訓練的醫師協助,但對於其它那些沒有多院區的醫院,可能還是人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