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最高院:禁被告穿囚服出庭受審

(中央社台北26日電)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今天在記者會上公布最高院關於深化法院改革的「意見」全文,稱要彰顯現代司法文明,禁止讓刑事被告或上訴人穿著囚服出庭受審。

不過有網友立即說,既然要彰顯司法文明,那怎麼不禁止中國中央電視台動輒把未經判刑的被告穿著囚服拉到螢幕前認罪?這種侵害人權的作法就文明?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李少平上午在記者會上向外界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簡稱「意見」)全文,稱改革首先「堅持黨(中共)的領導,確保正確政治方向」。

這份「意見」稱,為彰顯現代司法文明,禁止讓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穿著識別服、馬甲、囚服等具有監管機構標識的服裝出庭受審。

「意見」還強調,對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批示、函文、紀錄等資料建立依法提取、截止存儲、專庫錄入、入卷存儲機制,相關資料存入案件正卷,供當事人及他的代理人查詢。

這份「意見」宣稱,要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制度保障,並完善律師職業權利保障機制。

不過,對政治犯和維權人士的審判,大陸當局迄今仍常常刻意不通知被告家人和辯護律師,甚至連辯護律師也也常遭當局拘捕或控告。10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