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民辦大學校長年齡上限70歲

(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中國大陸教育部日前下發「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規定民辦大學校長應具有10年以上從事大學教育管理的經歷,年齡不超過70歲,任期原則上為4年。

大陸教育部官網公布,修改「民辦高等學校辦學管理若干規定」、「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規定民辦大學校長應當具備大陸規定的任職條件,具10年以上從事高等教育管理經歷,年齡不超過70歲,任期原則上為4年。

另外,獨立學院院長應當具備大陸規定的任職條件,年齡不超過70歲,由參與舉辦獨立學院的一般大專院校優先推薦,理事會或者董事會聘任。10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