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性愛日記揭外遇 妻涉誣告被訴

中國時報【蔡依珍╱桃園報導】 何姓男子與吳姓人妻婚外情長達6年,期間在全台各汽車旅館留情,並寫下性愛日記。何妻林姓女子前年發現怒撕日記,3天後找上小三的丈夫黎男,才知黎男也被瞞在鼓裡,卻執意以吳女寄出的「被找到不死也半條命」郵件控黎恐嚇。桃檢以誣告罪嫌起訴林女,反倒吃上比通姦罪還重的誣告官司。 43歲何男民國93年因玩網路遊戲與35歲的吳女相識,2人情不自禁互相吸引,隔年9月起開始全台走透透,住遍各大主題汽車旅館,累計次數達30次以上。何妻直到前年初從丈夫日記中,發現竟鉅細靡遺地寫下和吳女發生性關係的期間、地點、次數等細節,才知婚姻早觸礁多年,氣得怒撕2人性愛日記。 3天後何男和妻子林女到吳女家揭發婚外情,吳女見紙包不住火當場向黎姓丈夫坦承,事後吳與林女10萬元和解,何則判賠黎男150萬元,吳女和何男因妨害家庭同遭判4月有期徒刑。 因吳女知悉婚外情曝光時,曾寫信給何男「我前夫在找你,你自己小心點,保佑沒被他找到,不然不死也半條命!」林女明知黎男一直被蒙在鼓裡,卻執意告吳姓小三和他黎姓丈夫恐嚇,還辯稱黎曾向她說:「黑的、白的我都認識,你自己看著辦!」 因為黎男自始至終都不知道妻子紅杏出牆,不可能寄出恐嚇信,因此檢方依誣告罪起訴林女,讓她面臨到7年以下徒刑,刑度比丈夫、小三的3年以下通姦罪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