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奔跑被燙傷 麵店判賠39萬多

女童奔跑被燙傷 麵店判賠39萬多

被燙傷的代價有多高?屏東1名7歲女童被店員端麵不小心打翻燙傷,全身約10%面積受到1~2度燙傷,留下永久性疤痕,女童家屬提出損害賠償,法院認為,女童在麵店奔跑,家屬也要負起30%的過失責任,判麵店應賠償39萬多元。

發生燙傷事件後,屏東這家知名麵店的大門,貼上請勿奔跑嬉戲,以免發生危險,廚房出入也提醒員工要放慢腳步。

老闆娘:「(這裡小孩子跑來跑去危險哦),我們都會非常緊張啊。」

因為2年多前,張姓婦人帶著7歲大的女兒來用餐,店員從廚房端出牛肉麵,才剛走出廚房和用餐區之間的電動感應門時,就撞上張姓女童,導致熱湯灑到女童身上,造成全身約10%面積燙傷。

老闆娘:「我們深感抱歉,對於家長跟小孩子的傷害,我們也盡最大的善意,希望能夠對他們有所補償。」

家屬提出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撫慰金50萬元,以及看護醫療費用22萬多元,總計77萬多元,結果一審認定,女童家屬也要負起30%的責任,判被告賠償39萬元。

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法院認定被告應該負擔,所以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39萬多元。」

麵店尊重法院判決,不打算上訴,1碗麵39萬多元,這個代價對雙方來說,恐怕比數字更沈重。(民視新聞洪明生屏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