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凸顯黨政軍條款應解套

中國時報【李盛雯╱台北報導】 遠傳電信以投資171億債權方式透過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購併中嘉,再以債作股,實質取得台灣最大有線電視系統商中嘉網路經營權,引起高度關注。學者分析,遠傳迂迴取中嘉,凸顯出黨政軍條款已過時,不如直接取消相關條款,讓產業回歸公平競爭。 法律再嚴格,也管不到法律規定以外的範圍。遠傳新招一出,各方議論紛紛,在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的前提下,如此迂迴的方式,外界咸認主要目的是規避現有廣電三法黨政軍條款規定,也就是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系統經營者。目前遠傳電信約有政府機構持股約2.9%。 廣電三法對黨政軍規定不合時宜,早被詬病,主要電信業者包括中華電信、台哥大、遠傳、亞太等,都受到黨政軍條款限制,也成為數位匯流時代,台灣在近幾年有線電視系統交易案上屢屢受挫,最大的阻礙之一。 規定不合時宜遭詬病 為了規避黨政軍條款,業者紛出奇招。當年台哥大購併凱擘系統台,就因為廣電三法遲遲修不過,最終由富邦蔡家成立大富媒體購併凱擘;一般認為富邦蔡家至今仍苦等廣電三法修過,才能將凱擘賣回給台哥大。 中嘉購併案更是一波三折。頂新集團以台灣之光想要突襲功敗垂成,雄霸四方的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也因黨政軍條款限制而與中嘉失之交臂,還曾親自出面大力批判黨政軍條款的不合理。 遠傳以極富創意的「以債作股」方式購併中嘉,正當業者大呼「還有這招!」之餘,黨政軍條款的問題,也再度浮上檯面。北科大舉辦的座談會上,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指出,黨政軍條款容易規避,也已經完成其歷史任務。既然黨政軍條款已無法有效規範重大媒體購併案,應該要改弦易轍。 台灣大學電機系教授、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表示,政府的手不應該伸入媒體產業,但從遠傳併購中嘉的迂迴動作,他認為無論遠傳最後買不買得成中嘉,都應該是時候讓主管機關及全民重新檢視黨政軍條款的存廢問題。 北科大智財所助理教授江雅綺分析,早年黨政軍條款的存在,是因為媒體改革運動者認為政府資金若進入民營廣電事業,會讓政治操縱內容,但在數位匯流時代,時空背景大不同,黨政軍條款的正當性也受到質疑。 政府應修法全面放寬 江雅綺說,廣電頻道的資源在類比時代具有稀有性,因此對投資行為加以管制具有一定正當性,但到了數位匯流時代,頻道資源眾多,原先管制的正當性有必要重新檢討。 現行在立法院的廣電三法修正案,僅通過放寬黨政軍條款為「政府可間接投資媒體百分之5」,仍然被外界質疑為開放幅度不夠。 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理事長吳世昌強調,黨政軍條款要調整已是共識。既然要開放,就應該讓所有被黨政軍條款限制住的業者都可以解套。政府在修法上,應思考全面放寬,才不會落入「圖利特定業者」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