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全:本公司現金增資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4/24

2.公司名稱:宏全國際(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4/04/23截止,

惟有部分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8.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

特再催告。自民國104年04月24日至104年05月25日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向本公司財務部洽詢繳款

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於催告期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

購股份,依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以新股撥入該帳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財務部(地址:台中市工業區二路六號;

電話:(04)2359008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