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爾特: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崇光女中(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19號文萃樓B1演藝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O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O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1)
(1):本公司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2)︰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案
(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討論事項(2)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後過戶日:104/04/17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
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
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