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可出錢 不想具名 怕沾上兆豐案 蔡友才找不到保人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案,以違反金控法起訴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日前獲台北地院裁定以5000萬元現金、2億元書面保交保,雖然蔡已籌足5000萬,但由於蔡的商界友人不願捲入兆豐案風暴,「寧願出錢辦保,不願具名做保」,致蔡拿不出2億元書面保,仍暫押看守所。蔡無奈面對人情冷暖,已提出準抗告,希望北院另做新的裁定,讓他順利交保。 至於同案的前兆豐金主祕王起梆,宣稱遭檢方扣押500萬存款,籌不出1000萬保金,也提出準抗告,請求降保為500萬,北院已分案審理。 蔡友才、王起梆被控利用兆豐金的資源成立鑒機資產管理公司,為退休職涯舖路,不法利益高達2.25億,違反銀行法、洗錢等罪。2人另在兆豐金被美國裁罰57億元台幣前出脫持股,各避損56萬、136萬元,涉嫌證交法內線交易罪。 北檢起訴蔡、王2人,各求刑12年、10年,北院裁定蔡以5000萬現金、2億元書面保交保(須由具資力的第三人出具書面證明,保證蔡如逃亡會被沒收2億元),王則以1000萬元交保,2人並須在每周一、三、五到住所轄區派出所報到。 法界人士說,一般法院交保,都以現金為主,鮮少採書面保,蔡友才的2億書面保,是僅次於味全混油案魏應充,北院裁定破紀錄的書面保10億元之後,金額第二高的書面保。據了解,法官裁定加書面保原因,應是認為蔡在銀行界打滾數十年,人脈豐沛,才會要求蔡的商界友人出面提供書面保,確保蔡不會逃亡。 據了解,蔡的家人已向親友籌到5000萬,但2億書面保部分,因商界人士擔憂兆豐案案情敏感,唯恐具名書面保後,會與兆豐案牽扯不清,因此私下都表示寧可拿出2億元現金辦保,也不願具名提出書面保,導致蔡迄今無法辦妥交保手續。 為此,蔡友才的律師提出準抗告,主張蔡的犯罪所得2.25億,少於裁定交保現金及書面保合計的2.5億,且蔡的家屬都在國內,無逃亡之虞,建請法官撤銷原裁定,重新裁定,但準抗告書並未具體建議改變交保條件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