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嚴的走 健保卡註記放棄DNR

人生終有盡頭,越來越多民眾選擇在疾病末期時拒絕無效醫療。健保署統計,截至2015年底,已有26萬人在健保卡上註記臨終時不實施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NR),要更有尊嚴的離開人世。 所謂「心肺復甦術」是指對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之病人,施予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維生醫療則是指無治癒效果,只能維持末期病人生命徵象、延長其瀕死過程的醫療措施。 台灣在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後,嚴重傷病末期患者時可以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o no resuscitation,DNR)的權利,並且可註記到健保卡的晶片中。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專委陳真慧:『(原音) 其實國人在臨終的時候是可以選擇,拒絕做心肺復甦術或是一些醫療的權利,所以醫師就可以透過健保卡去得知病患是否有預立的意願,在跟病患或家屬溝通的時候,就可以提供安寧療護的服務。』 健保署統計,近年來在健保卡上註記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的民眾大幅增加,2010年至2015年增加了26倍,顯示拒絕無效醫療及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的觀念日漸普及。陳真慧:『(原音) 大概是99年(2010年)左右,我們健保卡有註記的人數大約只有1萬人,經過了5年,到了104年(2015年)累積人數到了26萬人。』 不過,統計資料也顯示,目前註記比率仍以北台灣、都會區較高,推測其地區意願較低的原因可能與觀念較為傳統有關。 健保署指出,民眾如果有意申請註記,可以向各醫院的服務台索取「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至衛福部、安寧照顧協會、安寧照顧基金會的網頁列印表格。之後填妥意願書,將正本送回索取醫院,或寄到「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就可以辦理健保卡意願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