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沒裝新表 不能收國道通行費

中國時報【陳祐誠╱台北報導】 交通部昨發布公告,12月1日起,計程車新領牌照、汰舊換新及調整費率,必須採用新式計費表,若載客上國道,使用新表才能向乘客收通行費,否則司機要自行吸收,違者將開罰9000到9萬元。 交通部去年9月推動計程車新式計費表,並補助安裝費用,至今有7家業者投入,全台8萬7000輛計程車中,已有7萬輛進行更換,新式計費表提供收據紀錄車號、行駛里程、停等時間,也有提供投訴電話,過去一年有許多乘客搭車遺失物品,就是憑著收據上的車號找回。 台灣大車隊經理吳鴻正指出,民眾若想從外觀分辨新、舊表,首先可以注意機體的大小,新款機器明顯變大許多,且留意按鈕會有「高速公路」的選項,舊版則看不到;另外,以前民眾向計程車要收據時,會拿到手寫的小單子,新表則內建列印功能,儘管目前合格的廠牌有好幾家,但都能看到上述幾點特徵。 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表示,12月起計程車新領牌照、換新車或各縣市調整費率,必須強制安裝新表,目前全台已有調整費率的縣市包括北北基、台中、南投及雲林。 若載客上國道,則依新式計費表收取通行費,計程車若未安裝新表仍可載客上國道,但司機要自行吸收沿途通行費,違反者依《公路法》開罰9000到9萬元,民眾若發覺自己被多收費,可向主管機關反映。 張舜清說,舊版的對照表曾衍生出許多爭議,未來規定計程車上國道須使用新表,是基於公平原則。 此外,已加裝新式計費表的計程車,乘客索取收據時也必須列印收據給乘客,未提供將開罰9000到9萬元,舊式計費表於2019年元旦起全面退場,否則同樣罰9000元至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