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檢吳文政涉爭廟產案 職務法庭判處申誡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吳文政,前年偵辦竹田鄉西勢村「覺善堂」主委糾紛案時,以開偵查庭為由,通知寺廟委員們開會,自任主持人選出新主委,經監察院通過彈劾後,司法院職務法庭認為,吳文政踰越檢察官職權,判處申誡。

決議書指出,覺善堂本應在100年選出新主委,因新舊派寺廟委員內鬥,人事擺不平,新任管委、監委自行於同年6月選出新主委並自行刻章,發文屏東縣政府表示選舉完畢,舊派主委認為選舉不合法,控告對方偽造文書。

檢評會認為,檢察官職務為追訴犯罪,偵查中若發現涉及民事糾紛,僅能勸和解,遇行政爭議應發函行政機關處理,不可越權,吳文政的行為易遭外界質疑逾越檢察官職權、欠缺公正超然,決議建請監察院審查及申誡。經監察院通過彈劾,職務法庭今天判處他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