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辱母殺人案」:聊城市對涉案警員立案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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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晚,由聊城市紀委、政法委牽頭的聯合工作組(下稱工作組)公布對「辱母殺人案」的初步調查結果,認定當晚出警的警員在「處置過程中存在處警不力、對現場處置嚴重失責等失職行為」,工作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責成冠縣紀委、縣監察局對相關警員立案審查。

聊城新聞網報導指,工作組調取了有關報警電話錄音、與蘇銀霞有關的投訴、相關的報警處警視頻和記錄等資料,查閲分析處警現場執法記錄儀視頻、廠區監控錄像、卷宗筆錄等資料及視頻,並對案件相關人員進行取證談話。調查認定, 2016年4月13日,警員郭增金等人未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護蘇銀霞的人身安全;2016年4月14日,警員朱秀明等人在多名討債人員阻止于歡、蘇銀霞離開接待室的情況下,未採取有效措施。

3月27日報導:山東「辱母殺人案」持續發酵:警方被指瀆職,最高檢派員調查

經大陸媒體《南方週末》報導後,山東一宗因高利貸追債引發的「辱母殺人案」近日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該案被告于歡因不堪忍受有黑社會背景的追債人員對其母親進行長達1個小時的極端凌辱,且在報警之後仍無法阻止,情急之下用水果刀亂刺,最終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後被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

案件曝光後,輿論普遍同情于歡,認為判決過重,且對當地警察的不作為感到憤慨。目前,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受理于歡的上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已派員赴山東閲卷並聽取山東省檢察機關彙報,對案件事實、證據進行全面審查。3月26日下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透過官方微博表示,「對社會公眾關注的于歡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衞、防衞過當還是故意傷害等,將依法予以審查認定。成立由反瀆、公訴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調查組,對媒體反映的警察在此案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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