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食品稽查結果 涵碧樓漂白劑超標

食藥署今天(16號)公布第二波針對全台各縣市衛生局,針對脫水蔬菜包括金針、筍乾;豆製品包括豆乾、豆腐與蝦米、干貝及魷魚絲等水產製品等常見年節食品品項,共693件產品的抽驗結果。當中有19件不合格,其中從南投涵碧樓大飯店餐廳抽驗,金豐富商號所生產的「蝦米(冬蝦)」驗出每公斤高達2.653克的二氧化硫漂白劑。遠高於標準值規範每公斤只能檢出0.1克的26倍。

而牛爾藝術渡假村的脆筍片也驗出每公斤0.766克的二氧化硫,高於標準的每公斤0.03克。而全聯福利社虎尾一店雖然二氧化硫並未超標,但是沒有標示,也同樣違規。而悅之晨蔬果行的金針也驗出,每公斤含17.69克的二氧化硫,高於標準值每公斤0.1克。

王德原表示,如果食品添加物有超標情形,依食安法第18條規定,可處3到300萬元罰鍰,另外如果業者無法提供違規產品源頭,依同法可再處3到300萬,各縣市衛生局也會持續追查產品上游供應商。

建議消費者購買年菜食品時,最好選擇完整包裝,確認外包裝上標示有內容物的名稱、重量、有效日期、食品添加物、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熱量、保存條件及使用方法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