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催生都更方案 專家:想太簡單

總統蔡英文拍板推動都更,改善全國老屋居住的安全性,專家認為,都更所涉議題廣泛,要在1個月內提出方案不太容易。(photo by wikimedia)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針對總統蔡英文拍板1個月內定都市更新方案,「都更的議題龐大,要在1個月內提出方案很拚。」內政部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林旺根、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孟翰15日分別受訪時都如此說。莊孟翰舉例說,在減免稅賦上,各界有很多不同意見,,光是在新舊制房屋稅的適用上,有個案配合都更房屋稅卻漲50多萬,民眾若參與在稅制上就會卡死。

蔡英文14日在執政政策協調會拍板政府將全力推動「都市更新」,對於都更3問題:誘因、資金及互信,分別祭出行政部門在1個月內提出明確獎勵規範、減免賦稅等方案;公股行庫積極參與都更;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和金管會設專責機構及金融機構參與等,協調整合。

「要在1個月內提出方案不太容易。」林旺根15日受訪時表示,都更所涉議題廣泛,如都更後想蓋高樓層的房子,可能影響周邊房屋的日照。政府說房屋老舊,但若才剛做補強怎麼判定等問題,每一個案碰到的爭議都不一樣,政府需要明確的訂出細項規則與獎勵條件才能夠說服民眾參與,但蔡以總統之尊重視都更,有助於重建民眾在「文林苑事件」後,對都更的信心。

「都更是變動的,但官員卻簡化成直線靜態的形式來制定方案,是否能推動才是重點。」莊孟翰直言,要在1個月內提出都更可行方案絕對不可能!他舉例說,都更案執行從簽約到建成至少要7至8年,期間房價變動等都會影響民眾與建商的參與,特別是房價下跌,政府能花多大心力補助?「文林苑」當初預估建成後一坪120萬元,現在有沒有70萬元都不曉得。

莊孟翰說,「都市更新條例」經過釋憲,部分條文在2013年已被大法官判定違憲需修正,但現在立法院依然無動作,都更相關修正法案在立院累積應超過40案了,卻未聞動靜,政府要建商或民眾參照哪些法規來推行都更皆成問題,建商更不敢捋虎鬚以身試法。

「都市更新也不只是權利變換而已,政府觀念還停在同坪數換同坪數再加車位,但在稅賦的計算上就足夠卡死整個都更。」莊孟翰指出,103年房屋稅改成新制,若考量都市精華地段與建商採用高級建材,都更後的「高級」房屋稅價差太大,曾有開雜貨店的民眾在都更前房屋稅徵收4萬元,配合都更後卻要收62萬元,連兒子都不敢要這間房子,光是提供半稅優惠根本不切實際。

莊孟翰建議,若政府要在新舊房屋稅上積極處理,就須採「波動式計稅」才比較容易讓民眾接受,「舉例來說都更前房屋有30坪、舊制房屋稅4萬元,而都更後獲得的房屋在30坪內仍以舊制房屋稅4萬元計算,但超過30坪的部分則適用新制的房屋稅計算,」稅差部分給予自住民眾優惠,等房屋交易後再從「交易稅」上算總帳。

林旺根則認為,一般建商或民眾在蓋房子時,都不享有稅賦優惠,而現在政府有打算採納都更期間免稅、都更後減半稅2年展延至4年,雖然這是提供民眾、建商參與都更的誘因,但卻不合理。他認為,「政府以公權力推動都更,需要更重視權力分配透明化、估價精準化等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