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62年法條 南韓通姦除罪

中國時報【廖?玉╱綜合報導】 南韓憲法法院26日共同審理17件通姦案,結果以7票贊成2票反對,裁定刑法「處罰通姦者」違憲,施行62年的通姦罪正式廢除。法官表示,「國家權力不應干預個人私生活」,通姦罪侵犯公民基本權利。 根據南韓刑法241條規定,有配偶的通姦者和通姦對象,均可被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南韓在1953年施行通姦罪,目的是保護女性權益,因為當時男性占主導地位,女性無獨立收入,離婚很罕見,還會導致巨大汙名。 干預私生活 裁定違憲 憲法法院首席法官朴桓哲(音譯,下同)說:「雖然我們應譴責通姦為不道德行為,但國家權力不應干預個人私生活。」憲法法院徐智錫法官說:「這項法律違憲,侵犯公民性自主權、隱私權、私生活自由權,違反禁止過度原則。」 除了穆斯林國家,南韓是少數仍將婚外情視為刑事犯罪的國家。過去6年,南韓近5500人被依通姦罪名起訴,去年則近900人。但被判入獄者越來越少,2004年有216人,2004年至2008年降至42人,2008年至今僅22人,這是因為鬧上法庭的怨偶最後往往以金錢和解,同時也反映南韓社會趨勢改變。 女星外遇判刑 躲到台灣 南韓社會越來越多人認為通姦罪不合時宜,要求當局廢除該法,尤其公眾人物因通姦罪遭判刑時,更挑起公眾話題。南韓女星玉素利2007年外遇一名義大利籍主廚,她的明星丈夫朴哲告兩人通姦,2008年她遭判刑8個月,緩刑2年,男方則因通姦案未到案而被通緝,2011年玉素利與他結縭,躲到台灣並生有2子。 儘管通姦除罪化,但社會風氣普遍保守的南韓仍強烈反對外遇。2014年4月,全球知名的婚外情交友網站「Ashley Madison」推出南韓版網站,但遭南韓政府以「危害家庭價值」為名封殺。 保險套業者 股價漲停 法院26日裁決後,南韓最大保險套生產商「UnidusCorp」股價攻上漲停,以3120韓元(約台幣96.5元)作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