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案被告 菲8名海防隊員停職

(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7日專電)涉嫌開槍射擊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的8名菲律賓海岸防衛隊隊員,在菲律賓檢方正式提訴之後已被勒令停職,直到司法程序結束為止。有人已經離營返家。

菲律賓海岸防衛隊發言人巴里羅(Armand Balilo)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停職期間,8名涉及廣大興案的海防隊員也被停薪。

去年5月9日,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在台菲重疊海域遭菲國海岸防衛隊巡邏艇射擊,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菲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小組今年3月27日已到巴丹群島省(Batanes)和卡加延省(Cagayan),向當地法院提交了相關書證,控告8名海防隊員殺人罪名,其中2人加控妨礙司法罪名。

巴里羅說,海防隊已暫時與這8人脫離關係,由律師負責往後的官司。

這8人先前被禁足於海防隊總部營房,被問及他們現今人在何處,巴里羅回應,「有人」已經返家,由律師看管行蹤。

雖然如此,他補充,海防隊將在法律範圍內為同袍提供必要協助,而菲律賓大學多名具律師身份的教授,也自願為他們辯護。

根據菲律賓國家調查局的調查報告,事發當時,菲方執法船MCS-3001號上有17名海防隊員,其中8人直接向廣大興28號開槍,奪走洪石成生命的子彈,來自上等兵阿吉拉(Edgardo Aguila)的配槍,但特別檢察小組認為,8名海岸防衛隊員因是一致行動,因此全部應被提告,包括下令開槍的小隊長德拉克魯茲(Arnold dela Cruz)。

如果法院認定檢方提訴理由充分,將向這8名海防隊員發出拘捕令。但殺人罪嫌在菲屬可交保的控訴,因此他們的律師預料將會申請保釋,同時視策略而定,向法院提出「再考慮動議」,或向司法部長提「再審核請願」。

如果殺人罪名成立,8人將被判處12年至20年的徒刑。103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