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台:揭露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s)對本公司103年1月1日及103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4/21

2.發生緣由:揭露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s)對本公司103年1月1日及103年12月31日

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日期:104/04/20

(2)104.1.1為IFRSs開始採用日

(3)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本公司IFRSs轉換進度係依IFRSs

轉換計畫執行無誤。

(4)本公司目前初步評估之會計政策重大差異,其影響金額及說明如下:

a.本公司依IAS 40「投資性不動產」規定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出租資產列為

投資性不動產,唯土地現行依公告現值重估價之金額與帳上之差額及估列之土

地增值稅準備於IFRSs 轉換日選擇豁免認列至保留盈餘。致民國103年1月1日

及12月31日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分別減少3,022,224仟元及1,767,201仟元、

投資性不動產分別增加6,557,592仟元及5,302,569仟元、遞延所得稅負債皆

增加42,136仟元及保留盈餘皆增加3,493,232仟元。

b.本公司依IFRSs 之規定,將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閒置資產予以重分類至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致民國103年1月1日及12月31日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分別增

加1,592,224 仟元及11,130 仟元,其他非流動資產分別減少1,592,224仟元

及11,130仟元。

c.本公司依IAS 1「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一律列為非

流動,並依IAS 12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不予互抵,且依IFRSs之規定

,將土地增值稅準備予以重分類至遞延所得稅負債,此一重分類使得民國103

年1月1日及12月31日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分別增加46,250仟元及49,034

仟元,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分別增加503,247仟元及506,031仟元。

d.本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於IFRSs 轉換日選擇豁免而分類至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非流動項下,並於每一財務報導日衡量公允價值之變動,本公司依IFRSs

規定評估該等投資之公允價值。致民國103年1月1日及12月31日之以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皆減少105,873 仟元及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皆增加

105,873仟元。

e.本公司依權益法而認列之資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除IFRSs 未有規定或涉及

公司法及經濟部相關函令者外,因不符IFRSs,故將資本公積11,230仟元於轉

換日調整保留盈餘。

f.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101年4月6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令規定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應就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及

累積換算調整數,因選擇適用IFRS 1「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

而轉入保留盈餘。致民國103年1月1日及12月31日之累積換算調整數增加827仟

元及保留盈餘增加502,165仟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