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蓋社會宅 擬給容積獎勵

工商時報【呂雪彗╱台北報導】 林全昨(31)日雖未能順利上台進行口頭施政方針報告,但在提供國會的口頭書面報告揭露,未來將健全租屋體系,透過興建、空餘屋及容積獎勵三管齊下,8年內提供20萬戶社會住宅。據悉,內政部將為住宅法加掛動力引擎,祭出減稅優惠獎勵房東釋出空餘屋,並給建商更多容積獎勵,以挹注社會住宅供給量。 內政部說,藉社會住宅供給及健全租屋市場,將引導青年轉買為租,減輕揹負沈重房貸壓力,提高生活品質,活絡租屋市場蓬勃發展,並扶植台灣租賃產業,8年內希望出租市場比例由現行7%提升至10%,但仍較日韓30∼40%低。 新政府8年20萬戶的社會住宅如何到位?內政部官員說,有6成約12萬戶與地方政府合作興建,其餘8萬戶從空餘屋的「包租代管」以及容積獎勵推動達成目標。 國內空屋高達80萬戶,住宅法也將祭租稅誘因,鼓勵房東提供空餘屋供社會住宅。包括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而租金1萬元以下免計入綜所稅。 同時,內政部將成立租屋平台。有供給也要尋找需求媒合,官員說,不動產仲介業者若願加入租屋平台,將給予減免營所稅的誘因。 建商部分,若提供整棟或整層住宅供作出租型社會住宅,可獲更多容積獎勵,但提供數量有3成要保留供弱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