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鄂籲先修都更條例違憲條文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7日電)都更條例部分違憲條文將在26日失效,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今天呼籲,希望將失效條文能先行修正,以免地方政府無法推動都更。

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引發爭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4月26日做出第709號解釋,指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要求解釋公布之日起1年內檢討修正,逾期未完成者,將失去效力。

張金鶚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都更條例部分條文失效在即,立法院內卻仍有約20個版本在討論,台北市政府擔心,若都更條例倉促通過,恐怕會窒礙難行,反而耗費更大的社會成本。因此希望都更條例即將失效的條文能優先處理,其他部分再慢慢討論。

張金鶚也呼籲在新版都更條例中應訂定過渡條款,讓目前進行中的都更案不用因新法上路而從頭開始。他說,光是台北市進行中的都更案就有300多件,希望過渡條款承認這些都更案至今已完成的程序,不溯及既往,以免造成行政成本負擔,或損及目前都更參與者的權益。

若都更條例在26日前無法通過,張金鶚說,希望內政部能提出備案補救,例如用施行細則解決程序問題,但同樣需要考慮到目前正在進行中的案子是否會因此受到影響。

另外,第709號解釋要求都更案需進行聽證,內政部正在研擬的聽證相關規定草案中,初步規劃若都更案引起爭議將進行聽證,張金鶚希望內政部針對「有無爭議」的認定能提出具體規定,讓地方政府得以遵循。103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