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祭出禁炮令 違規最高開罰150萬

彰化祭出禁炮令 違規最高開罰150萬

日前彰化縣政府規定,晚上10點到隔天清晨6點嚴禁施放鞭炮跟煙火,結果2015年大甲媽祖遶境行經彰化市區時,雖然已經收斂許多,但在凌晨時分,還是燃放大量的高空煙火跟鞭炮,消防局接獲9起檢舉,其中2件確認違規,最高可開罰150萬元。

迎接媽祖鑾轎,鞭炮、煙火全出動,沖天炮、高空煙火,還有一放就光彩奪目的瀑布煙火。

熱熱鬧鬧,信徒圍觀,但,每年大甲媽遶境來到彰化,都已經是凌晨了,煙火、鞭炮放成這樣,縣府日前可是公開祭出禁炮令,規定深夜10點到隔天清晨6點,不得施放,由消防局全程搜證,接獲9起檢舉,2件有違規事實。

消防局災害預防科員沈毓喬:「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只要施放專業煙火就是所謂的,捧花、瀑布煙火或高空彈,依法於事先申請許可,在運入我們彰化縣內要事先報備,未經報備者可處30~150萬元。」

不放鞭炮煙火,連民眾都覺得不可能,民俗活動,一年一次,要禁,真的有難度,也有人覺得,2015年煙火就已經明顯減少了。

民眾:「(以前這個時候怎麼樣?),很熱鬧烽火連天,(現在呢?)有比以前差一點。」

民眾:「這樣子比較好,比較不會製造很多空氣污染。」

為了環保以及環境安寧,縣府表示,禁炮令是玩真的,或許一開始,信眾的接受度會比較低,但時間一久,就能看出成效及好處。(民視新聞李文華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