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之爭 台新金:盼財政部誠信履行承諾事項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財政部與台新金的「彰化銀」之爭,雙方仍僵持不下,財政部發布新聞稿表示,全案已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雙方應尊重司法公平審判,不應混淆視聽,企圖影響司法判決;對此,台新金回應表示,政府誠信為國家投資環境之基石,對於彰銀案紛爭,盼財政部能回歸94年由財政部所自行出具公告及公函的精神,並誠信履行承諾事項。

財政部20日透過新聞稿表示,台新金控在5月19日舉行法人說明會,財務長林維俊指稱財政部以收購委託書方式,影響台新金控股東合法權益,財政部表達做出三點聲明:一、103年彰化銀行進行董事改選,財政部與彰銀持股公股銀行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相關規定,辦理聯合「徵求」委託書作業,絕無違法價購委託書之情事。二、財政部與台新金控間就彰化銀行第24屆董事改選席次分配,並無其所稱合約存在。三、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訂於本年5月21日就台新金控為103年彰化銀行董事改選結果對財政部提起民事訴訟案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雙方應尊重司法公平審判,不應混淆視聽,企圖影響司法判決。

對於財政部的說法,台新金控也發出兩點聲明回應:一、台新金控在5月19日召開法人說明會,在回應媒體提問時,就彰銀案近況提出說明,說明中並未提及財政部「收購」或「價購」彰銀委託書,僅陳述財政部「收取」委託書之事實,本公司有當時發言之錄音檔可證,懇請財政部勿未經求證即發新聞稿進行不實指控。二、政府誠信為國家投資環境之基石,對於彰銀案紛爭,本公司至盼財政部能回歸94年由財政部所自行出具公告及公函的精神,並誠信履行承諾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