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官處理離婚夫妻狗監護權

德國紐倫堡一名法官考量狗的利益,決定把一對離婚夫妻養的四條狗,交給女方照顧。

這對夫妻結婚的時候,女方帶著狗一起嫁過去。去年兩個人鬧離婚,先分居。離婚官司打到後來,兩個人爭狗的監護權。

法官決定以狗的利益為主要考量。法官問了兩人許多問題,發現兩個人都很愛狗。後來考慮到,過去九個月,狗都跟女方以及女方的新男友同居,如果把狗交給男方,狗就得再適應一次新主人,對狗不利。因此,把狗判給了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