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7天爭議假 勞動部再爭取5天有薪照顧假

恢復7天爭議假 勞動部再爭取5天有薪照顧假

新頭殼newtalk 2016.05.24 周富美/台北報導

勞動部長郭芳煜24日傍晚舉辦媒體見面會時強調,立法院日前退回勞動部提出刪除勞工7天國定假日的提案,來不及在1個月內修正,因此會先予以恢復,勞動部將通盤檢討並修正現行的勞基法,徹底落實週休2日制度,並將參照40多位立法委員的連署提案,爭取給予勞工5天有薪的家庭照顧假。


立法院院會在4月8日決議,把勞動部提出刪除7天國定假日的勞基法修法提案退回勞動部,並要求行政院在2個月內決定修正或廢止,勞動部在4月21日收到公文之後,最遲應於6月21日前決定是否重新提出修正案。對此,郭芳煜說,因為修法時間不足,就讓該案自動廢止,恢復勞工可享有開國紀念日翌日、革命先烈紀念日、孔子誕辰紀念日、台灣光復節、蔣公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行憲紀念日共7天國定假日。


郭芳煜強調,除了暫時恢復7天國定假日之外,勞動部將會全盤檢討,重新提出一個勞基法修正案,徹底落實週休2日制度,首先是修改勞基法第36條,讓週休1日變成週休2日,其中1天是「例假」,另1天則是可以調移的「休息日」,再修勞基法第24條,讓勞工在休息日上班時可領取雙倍薪資。


郭芳煜說,1年有52週,也就是有52天可調移的休息日,包含7天國定假日在內,之後再修勞基法第37條,讓全國的國定假日趨於一致,勞動部將持續與勞資雙方溝通並儘速修法,一旦順利通過修法,就會全面落實週休2日。


此外,為了因應疾管署推估今年可能出現腸病毒疫情,以及颱風來襲等情況,民進黨籍立委鍾孔炤已提案修訂《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讓勞工比照公務員家庭照顧假規定,可享有5天給薪假,此提案獲得40多位立委支持,要求勞動部儘速修法。對此,郭芳煜表示,立委的提案確實有道理,勞動部將儘速修法,讓勞工享有5天有薪的家庭照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