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內湖園區提四大原則

慈濟內湖園區提四大原則

慈濟內湖園區案鬧得沸沸揚揚,慈濟基金會發表聲明指出,慈濟對於本案處理有四大原則,包括必須獲得台北市政府正式核可。必須符合環保的要求。如台北市政府有需要,慈濟願意在此一園區與市府合作發展有益之公共事業。以及慈濟一定繼續與內湖居民及社會各界關心人士深入溝通,建立共識。

慈濟指出,慈濟興辦的事業都是依據「財團法人」提出申請,並接受主管機關監督。慈濟的善款取之社會、用之社會,一切善款非屬個人,為非營利之慈善組織。

慈濟進一步指出,現階段國內有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有行政區、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文教區、保護區、風景區及特定專用區等等,但並沒有專以「社會福利區」為名的土地區域,其他屬性土地的管制都劃歸與引用特定專用區的規定。慈濟部分會所的申辦變更,都是以社會福利為目的,並非為營利之事業。另外,財團法人如有解散時,財產也全數回歸公益,並非歸於個人所有。

針對內湖園區,慈濟說明,這塊土地在慈濟購入前已經被破壞多年,鋪滿柏油與鐵皮屋。慈濟基於慈善公益,希望進行現況改善。慈濟的規劃案包含綠地、滯洪池及環保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