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一例一休的專業人資 年薪百萬還找不到人

中國時報【邱琮皓╱台北報導】

周休二日新制「一例一休」上路,前台北市勞動局長、現執業律師陳業鑫表示,從去年12月6日三讀通過新制後,行程一路滿到3月底,笑稱「連吃個早餐,都看到隔壁阿姨在說兒子的班表被一例一休影響」,現在外界抱怨《勞基法》母法缺乏彈性,但他也坦言,重頭戲在勞動部接下來將公布的施行細則,看是否能在母法給予解釋的彈性,減緩母法的壓力。

陳業鑫說,現在市場上最搶手的不是派遣人員,而是懂得一例一休的人資人員,「甚至年薪百萬還找不到人」。這次修法之後,《勞基法》複雜程度之高,不論是一般業者,他表示,就連具備法學背景的律師都不一定弄得清楚。

勞動部針對休息日工時計算,強調也是要以《勞基法》第24條中對加班費的規範來計算,工時同樣也是「做1算4」。陳業鑫質疑,「這是第24條,放在《勞基法》第三章工資中,並不是在講工時,這部分可以講怎麼算加班費,但為什麼工時也要算4小時,這樣會導致加班空間被壓縮、吃掉每個月的加班總額。」

他更舉例,如果有一個勞工每個月的5個休息日都進公司加班1小時,這樣子就會被計入加班工時20小時,「加班費被算20小時的價,那是加班費的規定,但工時是在第四章,怎麼會用來解釋工時」,他認為問題出在勞動部對法學體系解釋出問題。

另外,陳業鑫也認為,特休假能否遞延也是個問題,「現在新增資淺勞工滿六個月有3天、但他們滿一年又有七天,現在可以讓他們湊成10天嗎?不行,現在都要換成錢」。他認為,立法者及執法機關應該是保障勞工權益,「勞工選擇才是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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