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一條龍 擴大補助

「托育一條龍」政策擴大補助範圍!原規定幼兒須設籍台中市滿半年才可申請,自今年暑假過後的105學年度起,調整為幼兒申請時設籍台中市即符合資格,還進一步擴大補助範圍,設籍台中市,但在鄰近彰化、南投、苗栗3縣市就讀私立幼稚園的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也能申請。 另考量鄰近彰化、南投、苗栗3縣市工作的父母,凡設籍台中市、於鄰近3縣市就讀私幼的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檢附幼兒及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實際居住台中市的切結文件,也能申請托育一條龍津貼。 去年8月台中市政府首推「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將現行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的補助對象向下延伸,符合年齡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及其一方父母皆設籍台中市者,就讀公立幼兒園可享有免學費福利;私立幼兒園的部份,如符合相關條文規定,可獲得最高每年3萬元學費補助。 教育局統計,10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學費補助人數共計4萬2932人,經濟弱勢加額補助人數1萬8557人;目前幼兒園入園人數與103學年度3萬4345人相較,增加1萬2817人,提高幼兒入園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