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暖化 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時間軸

(中央社巴黎30日綜合外電報導)巴黎氣候會議11月30日至12月11日舉行,目的是要就由195國簽署的新國際協定達成協議,以對抗全球暖化。以下為氣候變遷會議召開的時間軸。

1979年-召開第1屆世界氣候會議。

1988年-政府間氣候變遷問題小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成立。更加瞭解氣候變遷科學。

1990年-IPCC和第2屆世界氣候會議呼籲就氣候變遷達成全球協定。

1991年-政府間氣候變化談判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Negotiating Committee, INC)首度召開會議。

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U.N. Convention onBiological Diversity)和聯合國防治沙漠化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to CombatDesertification)在里約熱內盧召開的「地球高峰會」開放簽署。

1994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正式生效。

1995年-第1次締約國會議(COP 1)在柏林召開。

1996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秘書處成立,支援依照公約的落實行動。

1997年-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12月於第3次締約國會議正式通過。

2001年-第7次締約國會議通過馬拉喀什協定(Marrakech Accord),詳述京都議定書運作規則,建立新的調適基金和規劃工具,並奠定技術移轉架構。

2005年-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京都議定書第1次締約國會議(MOP 1)在加拿大蒙特婁召開。締約國按照京都議定書規定,設立附件一締約方進一步承諾特別工作小組(AWG-KP)展開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談判。

2006年-確立並通過奈洛比工作計畫(NairobiWork Programme)。

2007年-IPCC發表第4次評估報告(FourthAssessment Report)。各界開始正視氣候科學。第13次締約國會議通過峇里路線圖(Bali Road Map),為透過京都議定書特別工作小組(AWG-KP)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長期合作行動特別工作小組(Ad HocWorking Group on Long-Term Cooperative Action,AWG-LCA)的運作,籌劃2012年後應對氣候變遷的雙軌進程鋪路。

2009年-第15次締約國會議完成哥本哈根協定(Copenhagen Accord)草案。締約國稍後提出減排承諾或減排行動承諾,但都不具法律約束力。

2010年-締約國在第16次締約國會議起草並大致接受「坎昆協議」(Cancun Agreement)。根據這項協議,締約國正式提出減排承諾,透過相互負責的方式實現減排,成為全球歷來最大的集體努力。

2011年-締約國在第17次締約國會議起草並通過「德班增強行動平台」(Durban Platform for EnhancedAction)。各國政府明瞭必須為新的普世法律協議研擬藍圖,因應2020年以後氣候變遷,締約國將竭力扮演各自角色,共享成功的果實。

2012年-京都議定書第8次締約國大會(CMP 8)通過京都議定書杜哈修正案(Doha amendment to theKyoto Protocol)。內容包括為先進工業國家設定2013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減排承諾、修訂締約國在第二承諾期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和修正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的多項條款。

2013年-第19次締約國會議╱京都議定書第9次締約國大會關鍵決議包括進一步推動德班平台、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長期資金(Long-termFinance)、華沙REDD+機制架構(Warsaw Frameworkfor REDD+)和華沙損失與損害國際機制(WarsawIternational Mechanism for Loss and Damage)。

2014年-第20次締約國會議12月在秘魯首都利馬召開。

2015年-第21次締約國會議或京都議定書第11次締約國大會12月將在法國巴黎登場。104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