撼訊科技: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僅為辦理減資變更登記所需,並不影響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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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7/27

2.減資基準日:104/08/0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NA

7.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

已發行普通股):50,440,091股;100%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包括減資彌補虧損和庫藏股減資兩部份。

(1)本公司於104年6月1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201,054,910元整,

銷除股份20,105,491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22日金管證發

字第1040026627號函申報生效。另本公司庫藏股減資340,000元。

(2)104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辦理變更登記之減資基準日,係為

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所需,故並不影響股票交易,俟經濟部核准變更登

記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減資換發股票最後交易日、減資換股基

準日及新股預計上櫃日等事宜。

(3)每仟股換發715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停止過戶日起5日

內自行併股,併股後仍不足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

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