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泰科技: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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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2

2.減資緣由:本公司一百零三年度期末待彌補虧損新台幣293,619,429元

及一百零四年第一季虧損新台幣54,918,659元,合計虧損共新台幣

348,538,088元。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辦理減

少資本額以彌補累積虧損。

3.減資金額:新台幣346,236,820元整。

4.消除股份:普通股34,623,682股。

5.減資比率:70%。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148,387,21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4/06/09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14,838,721股。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率

銷除股份,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減資換發後之股份,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

股份相同。

2.嗣後如因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或可轉換公司債、買回本公司股份

、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或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轉

換辦法轉換時,減資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

處理。

3.本次減資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

基準日辦理減資相關事宜。

4.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