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未舉出危害 4被告皆緩刑

中國時報【林和生╱屏東報導】 進威公司製造餿油案,屏東地院14日審結宣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處負責人郭春葉及其夫蘇清煌2年徒刑、緩刑5年並需繳交公庫100萬元;兒子蘇進威判刑1年6月、緩刑4年及繳交公庫80萬元。屏院指出,由於主管機關並未主張,以皮革油做成的飼料原料對人體或環境有所危害,故予以緩刑。 此外,進威公司還需繳交60萬元罰金;另賣油給進威的業者黃惠光判刑2年、緩刑5年,需繳交公庫130萬元。屏東地檢署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待收到判決書會再研議是否提出上訴。 判決書指出,進威公司並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卻向同樣未領合格文件的飼料廠長黃惠光定期蒐購豬皮革油脂,加工製造成動物飼料用油,再販售給下游畜牧業者。 根據統計,黃惠光蒐購廢油1年8月期間已獲利252萬,光每月賣給進威就淨賺10萬元;進威以每公斤6.25元購入餿油,經加工後以28元售出,以買進1200公噸來算,獲利190萬8000元。 承審法官指出,雖然進威公司捲入眾所矚目的餿油案件,但相較強冠公司葉文祥、戴啟川及郭烈成等人使用餿水油、飼料油,摻混成為供人食用的豬油販售,並無直接關係;進威公司負責人郭春葉等4人僅觸犯無許可文件而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加上相關主管機關都未主張,以皮革油做成的飼料原料對人體或環境有危害,因此給予被告緩刑。 進威公司餿油案是當時屏縣衛生局稽查時,業者蘇清煌特地出示向澳洲供應商購買1200噸飼料用牛油單據,讓衛生單位意外發現包括頂新集團旗下生產食用油的正義公司等6家廠商均參與團購,頂新也因此捲入餿油風暴成為全國矚目的案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