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籲 新聞自由不侵犯性別人權

【記者郭穗台北報導】行政院28日召開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10次委員會議,會中委員譴責部分媒體握有第四權,卻不斷以貶抑、歧視傷害女性的方式進行新聞報導,引發婦女團體及輿論嘩然,因此,建議新聞媒體責任宜適當納入法律規範,以落實媒體性別平等及自律。 毛院長指示,委員關心媒體性別平等他律部分,責成行政院性別平等處納入性別平等基本法(草案)研議,而自律部分則由文化部及NCC邀請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委員共同研議,俾與媒體共同營造具性別平等的視聽及資訊傳播環境。 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表示,有關部分媒體報導亂象及網路霸凌議題已有多個委員會委員關切,目前刻由張副院長指示,召集NCC及文化部等機關組成專案小組共同研議推動媒體自律,並請相關部會加強教育宣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出,廣播(電視)事業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評鑑作業要點、廣播(電視)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已將「性別平權」重要辦理情形列為評鑑報告書、換照計畫書應載事項,要求業者須檢附佐證資料,且有相對應的配分,藉以要求業者重視相關事項之推動與辦理。 文化部說,將持續補助各界辦理新聞自律、提升媒體素養的相關活動,並著重性別平等報導議題的探討,以提升平面媒體報導素養。 此外,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委員亦關心維護中華航空公司空服員勞動條件,勞動部表示刻正積極研擬航空公司空勤組員合理工時相關指引,並進行職業安全勞動條件檢查。毛院長指示交通部民航局先透過行政命令以保障航空公司空服員合理的工作時間,並立即展開修法事宜。 毛院長感謝性別平等會委員除了積極的對於各項性別平等議題提供建言,並全力投入參與中央及地方的各項性別平等培力工作,讓性別平權觀念向基層及民間擴展,也將展開新一階段的輔導考核計畫,使性別平等工作落實推動,婦女權益得以保障,婦女的人力資本與能量能充分發揮。同時,毛院長也對各部會積極參與的成果,期勉同仁持續同心協力推動營造性別平等友善社會。201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