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房地合一修法 今明送立院審議

行政院會今天(21日)通過「房地合一稅制」相關修法草案。行政院毛治國表示,這是台灣稅制新里程碑,有助於社會資源分配合理化。他也表示,所增加的稅收將透過預算程序用於住宅政策及社會福利支出,以落實居住正義、改善貧富差距。 行政院會21日通過「所得稅法」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立「房地合一」稅制法源基礎。 行政院長毛治國在院會裁示,此次修法可使社會資源分配合理化,並穩定金融的效果,是台灣稅制新里程碑。毛揆也表示,新稅制不僅抑制惡意炒作,也保障自住者。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轉述說:『(原音)為解決現制房地分開課稅缺失,並抑制房地炒作,財政部規劃建立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制度。新制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自住房地交易所得設有400萬元免稅額,以保障出售自住房地者權益,希望新制對廣大擁有自住房屋的人,衝擊減到最低。』 毛治國表示,為了落實居住正義,「房地合一」稅制增加的稅收,將透過預算程序,用於住宅政策及社會福利支出,以改善貧富差距。 「房地合一」預計2016年1月1日上路,境內居住者持有1年以下者稅率為45%、2年以下為35%;境內自住者連續居住滿6年,交易獲利在400萬以下者免稅,超過額度按10%稅率課徵。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預估第一年稅收有新台幣42億、第二年85億元、第五年174億元,第10年實有278億元。他表示,今明兩天就會將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今天開始就會密集拜會朝野黨團,希望本會期順利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