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欠錢不還 在大陸不得報考公務員

中共當局日前發文對「失信(失去信用)被執行人」推出百餘項措施,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督及懲戒等機制,包括報考公務員及加入中共政黨。

新華社今天報導,中共官方日前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對「老賴」規定了11類共37項聯合懲戒措施,具體措施多達百餘項。

所謂「老賴」是指欠錢遲遲不還的人。一般是指在民間和商業領域中的債務人,雖擁有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但基於某種原因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債務。

對於這一類的失信被執行人,新的規定限制其乘坐火車、飛機、住宿星級酒店、高消費旅遊、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等措施。

另外,在任職資格方面,限制招錄(聘)失信被執行人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也不得獲推薦為中共各級黨代會代表、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