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藝棧 開放藝文團隊申請進駐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31日電)為鼓勵藝文團體從事藝術創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日前公告開放新北藝棧8、藝棧26等2處市有房地供藝文團體申請進駐。

文化局表示,為協助年輕具潛力的藝文團體,減低租用展演排練場所的財務壓力,以便專心藝文創作,並配合公有空間活化再利用政策,以免收使用費方式提供市有房地給經中央機關或新北市立案的藝文團體或藝術創作者,作為展演場所、工作室、排練場或辦公室等使用。

文化局指出,進駐團體則須執行回饋計畫,取代場地使用費,新北藝棧房地使用期限為2年,續約得1年,新北市立案的藝文團體可以組成聯合團隊,共同申請進駐使用及執行回饋。

契約將期滿,結束新北藝棧26進駐使用的「弦情逸致樂團」團長林逸雁表示,對團隊而言,藝棧表面上是一個辦公倉儲排練場地,實際上是團隊的家,也因此受到學校邀請進駐校園、社區進行教育推廣及演出,團員有了較固定的收入,可以專心創作,否則可能早就解散改行賣麵了。

新北藝棧目前計有4處空間提供藝文團隊進駐使用中,民國102至104年7月進駐團隊共計回饋146場次藝文展演,及189場次藝術教育推廣活動。

這次釋放的新北藝棧計有2處,「新北藝棧8」位於板橋富山街,為1樓平房,共有150坪,另一處為「新北藝棧26」位於深坑翠谷街,為1、2樓公寓式建物,共計90坪,適合作為文化創意產業工作室、小型排練場或辦公空間使用,歡迎有興趣的藝文團隊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受理至9月7日止;有興趣的藝文團體,可至文化局官網http://www.culture.ntpc.gov.tw/查詢相關申請辦法,或電洽02-29690366轉37。104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