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電價公式上路 經濟部年後開審議會、擴大消費者參與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新版電價公式拍板定案,經濟部長鄧振中16日表示,4月1日一定會有新的電價公式,準備在農曆年後啟動工作小組,審議委員會成員也大致底定,將召開3次預備會議,預計在3月18、19日開完審議會後公告實施。

鄧振中指出,經濟部在16日下午針對新版電價公式開會討論,決議未來的調整會維持4項原則,包括資訊充分揭露、帳目有效管理、小用戶妥善照顧,以及達到節能的目標。

他強調,4月1日一定會有新的電價,電價訂定一定會遵守立院通過的公式,準備在農曆年後啟動工作小組,並召開3次預備會議,最後再開一次審議委員會,3月18日或19日審議委會開完後,會在調整前一周公告實施。

針對審議委員會的成員,鄧振中說,18個名額目前已經大致底定,因為按照規定政府人員不能超過三分之一,因此除了經濟部、能源局、行政院消保處,以及財務、會計、電力等方面專家外,會擴大消費者團體參與的名額,以往都只有消基會,這次會達到6個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