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城隍廟砍人案 呂男重判9年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3日電)31歲呂姓男子去年9月27日於新竹都城隍廟持刀砍殺前女友陳姓女子與邱姓男子,並傷及1名前來制止的民眾,新竹地方法院今依殺人未遂罪重判呂男9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呂男與陳女曾經交往,事發前數日,陳女用通訊軟體LINE傳訊「分開對彼此都好」、「讓彼此都自由吧」等語給呂男,令他心生憤恨,懷疑陳女另有新歡,當晚騎機車行經城隍廟時發現陳女的安全帽放在邱男機車上,於是進入城隍廟一探究竟。

呂男走進城隍廟前廣場攤販區,發現陳女與邱男在一起用餐,當下醋勁大發,指著陳女大罵「你想要的自由就是跟他吃飯嗎?」旋即從牛仔褲口袋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刺向陳女胸部、背部,邱男見狀起身制止,也遭呂男持刀攻擊,造成他右頸與四肢多處刀傷。

一旁用餐的蔡姓研究生與另一名男子見狀,從呂男後方將他持刀的右手抓住,呂男強行掙脫後,朝出口方向走了10步後,又回頭走到倒臥在血泊中的陳女旁,然後對陳女說「我都敢殺自己了,我怎麼不敢殺你?」便持刀朝頸部自殘。

邱男擔心呂又要傷人,於是擋在陳女前方,呂男眼見邱男再次上前保護陳女,當下持續朝陳、邱兩人揮砍,水果刀還因此砍斷,一旁蔡姓研究生見狀又再上前制止,過程造成頸部受傷,現場民眾也趕緊抓起小吃攤板凳丟向呂男,他才停手。

新竹市警消獲報紛紛趕抵現場,救護人員將遭砍傷的陳女、邱男與見義勇為受傷的蔡姓研究生陸續送醫救治,所幸經急救皆無生命危險。

呂男向法官辯稱,他為了陳女健保費沒繳、欠2個月房租,並積欠3個月的信用卡費,因與陳女有感情糾葛與債務問題,認為陳女欺騙他的感情與金錢,在她面前自殘,希望她覺醒變好一點,強調自己沒意圖要殺死陳女與邱男。

但由於現場證人指證歷歷,均稱呂男持刀砍殺陳女與邱男的過程相當兇狠,加上陳女傷後手部功能減損,邱男左眉毛無法抬高,法官認為呂男明顯欲致人於死,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全案仍可上訴。10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