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女童遭悶死棄屍 狠父依殺人棄屍罪起訴

新竹市去年7月發生一起棄屍案,嫌犯陳姓男子將年僅1歲的女兒悶死,再用垃圾袋裝屍體,丟包在已經分居的前妻娘家門口,最後被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一審依故意殺害兒童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今(27)日,高院改判他15年。可上訴。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市今年7月發生一起虐童案,一名陳姓男子將年僅1歲的女兒悶死,再用垃圾袋裝屍體,丟包在已經分居的前妻娘家門口,隨後逃跑到嘉義東石鄉被逮,新竹地檢署31日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將陳男起訴,且因加害未滿18歲者,建請法官加重其刑。

檢警調查,陳男原本是在豬肉攤工作,因為很愛喝酒,喝完酒之後就性情大變,林姓妻子受不了,一年前與他分居,女兒則由妻子帶回娘家,今年7月5日,陳男到林女家中接走女兒,事後就沒有帶回。

林女擔心女兒安全,好幾次傳訊息要陳男帶回女兒,但每次雙方都發生爭吵,7月15日凌晨,陳男喝完酒之後看見女兒在哭鬧,竟拿毛巾摀住女兒的口鼻,將女兒活活悶死,但陳男被逮後辯稱是幫女兒蓋棉被,醒來之後就發現女兒沒氣。

檢方日前偵結,認為陳男悶死女兒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而遺體丟在妻子娘家則涉及殺人、棄屍,最後依法將他起訴,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