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舞台原地保留 中信批:瑕疵 都委會:多贏

新舞台原地保留 中信批:瑕疵 都委會:多贏

新舞台被列文化景觀,都市計畫委員會今天(五號)審查新舞台保留案,中國信託代表發言表示,新舞台當初沒有容積獎勵,也沒承諾回饋,被登錄成文化景觀有重大瑕疵。不過卻遭都委打臉,表示當年新舞台有樓高管制,市政府同意放寬高度,附帶條件是要求蓋新舞台,都委會最後決議,新舞台原地改建,免計容積,內裝可核算等值容積,創造多贏。(林麗玉報導)

北市都委會審查信義計畫區第三次通盤檢討,外界持續關注的新舞台保留,由於新舞台已經被文資委員會列為「文化景觀」,新舞台的保留強度也備受關注,不過都委審查討論前,有中國信託代表登記發言,提出四點聲明,包括當年興建新舞台沒有獲取容獎、也沒有承諾回饋,所以沒有義務持續營運,甚至對於新舞台被登錄為文化景觀,限制使用機能的行政處份,中信認為有重大瑕疵,限制人民財產權,卻沒有法令授權,已經造成中信的具體損害,已經提出訴願。

不過對於中信代表的發言,都委、北市產發局長林崇傑馬上打臉,林崇傑說,當初新舞台的案子就是他承辦,當年新舞台這棟大樓有樓高管制,的確都計同意放寬突破高度,不過交換條件是要回饋蓋新舞台,是審議過程的條件。由於新舞台案,已經多次會議討論,經過多方討論,都委會主委林欽榮決議,新舞台原址保留,新建的「新舞台」展演空間,不計容積,並且務實針對內裝設備、軟硬體還價給業主,並且要成立基金會經營管理,如果中國信託有意見,可以尋訴願途徑。

林欽榮說:「新舞台原址保留,新建的「新舞台」展演空間,不計容積,並且務實針對內裝設備、軟硬體還價給業主,並且要成立基金會經營管理,如果中國信託有意見,可以尋訴願途徑。依法是與地主簽約,協議中要有一條,如果有後續的財產移轉,必須繼承給後續的繼承者,這是都市計畫的條件。」

對於中國信託不服新舞台列文化景觀,提出訴願,都委會主委林欽榮說,對於新舞台的處置,是否北市府過度強烈成就、或運用不當文化資產行政手段,北市會誠心以對,北市府會由都發局與開發商簽約,就劃為行政協議,還有委員提出,新舞台的協議,應該加註「席次、設備條件,必須與公共空間連繫」,避免新舞台被規劃在地下,與公共空間無法連結。都委會主委林欽榮說,處理新舞台案,北市府的立場是要創造多贏,不是要處罰誰?更不是要限制誰?基於共識,要讓延宕多時的新舞台案,積極有為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