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轉爐石未導致水源污染 環局強調嚴格把關加速辦理

有關高雄市旗山區大林段轉爐石回填案,環保局依據法院判決及廢棄物清理法積極處理中,惟涉及多方訴訟程序,仍然必須依法審慎處理,已要求清除義務人儘速完成清理;環保局強調,未清理前每年均針對旗山轉爐石區域範圍監測土壤或地下水質,同時監測飲用水水源及水質,截至目前為止監測結果未曾發現超過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情形,亦未有因轉爐石掩埋造成污染增加之趨勢。

有關旗山區大林段遭回填轉爐石級配料約一百萬噸,因回填量體大且清理期程長,環保局要求清除義務人提出可行且符合社會期待的清理計畫,故嚴格審查清理計畫,經召開四次審查會,環保局正依法訂程序及計畫內容可行性加速審核予以准駁。

環保局依據法院判決結果及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作成命相關清理義務人限期清理及限期提送清理計畫之行政處分,部份清除義務人不服環保局處分,陸續向高雄市政府提出訴願,經訴願駁回後又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因清理經費龐大,環保局所有行政作為必須以審慎合法的程序來進行,避免不符程序而延誤清理期程,目前相關訴訟案件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