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觀點-以復旦為鑑 還考生選擇權吧

旺報【簡立欣】 此次「重慶文科狀元未錄取」事件,復旦大學雖然名聲受損,有點灰頭土臉,但錄取方式仍算公平。因此與其責怪學校,還不如還給考生選擇權。 高分落榜在國外大學不罕見,包括台灣採用分發制的7月指考,高分落榜也不是沒有,但不會鬧成頭條新聞,因為學校有權選學生,學生也有充分權利選學校(志願數夠多),沒甚麼好抱怨的。 大陸不同。學生資訊不完整,不知道各校錄取分數,可以填的志願數又少(大約只有6個);萬一想讀的學校競爭激烈,又不想被學校分配到冷門科系,就只好等到下一輪看看哪些學校沒招滿,但可能會落到更糟境況。 有人說,統一分發只是對學校有利,而置考生選擇權於不顧;但事實上,分發制完全看考試成績,學校也不知道選到的學生其他面向,其實學校也沒有選學生的權利,等於雙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