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焱:公告補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股東會後修訂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0款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4/07/24

2.函請補正期限:104/07/31

3.補正內容:年報第37頁及第83頁資料

4.因應措施:更新後之103年度年報已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版)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