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立院三讀 擋救護車吊銷駕照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未來不立即避讓救護車,除最高罰鍰新台幣3600元,並吊銷駕照。

現行法條規定,不立即避讓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3個月。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訂,聽到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的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