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決議亮票無罪 纏訟案件全解套

最高院決議亮票無罪 纏訟案件全解套

地方議員在正副議長選舉時,到底可不可以亮票?最高法院認為,這不構成公務員洩密罪,作出指標性判決,亮票無罪!這項決議直接拘束全國1、2審法院,也就是說所有纏訟中的案件,將全部解套,也被預期會對明年立法院的院長選舉,產生衝擊。

2010年,高雄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蕭永達等8名市議員,公然亮票遭起訴,卻都判決無罪定讞,2015年初,檢察總長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卻遭最高法院駁回。

聲音來源:最高法院庭長花滿堂:「公務員洩密罪那個秘密是指,國家所保有不得洩漏的公務秘密,選舉正副議長這並不屬於。」

最高院更決議,往後議員亮票將不受刑法規範,這也直接拘束各地正在審理中的民代亮票案,也就是說所有纏訟中的案件,將全面解套。

檢察總長顏大和:「最高法院自己推翻以前他們的見解,我們表示尊重,對於這個判決到底妥適不妥適,社會自有公論,假如認為不妥適我相信立法機關,當然會有他們的立法考量。」

總長表示尊重,但這個決議最可能直接衝擊的,就是2016年的立法院長選舉。

法務部長羅瑩雪:「這樣亮票對於賄選風氣,會不會有點助長或什麼問題,(所以您認為會助長賄選),(會不會有點擔心?),有人擔心事實上會不會,當然我們還要觀察。」

立委(民)姚文智:「我想這判決有4個字,與時俱進,過去那時代可能要亮票,才能表示說對賄選的人有交代,現在亮票其實比較是,大家所期待的對選民負責的行為。」

綠營立委,正面看待,但法務部長,想法卻不同,亮票無罪,到底會對未來院長、議長的選舉產生什麼影響,或許不只是單純的法律問題。(民視新聞陳俐吟、黃柏崴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