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聲明】有證據速起訴 若無快放人

記者姚正玉/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因涉及賄選案遭羈押,李家家屬和支持者計劃四日上午在台南地檢署靜坐陳情,表達訴求,也讓社會大眾對該案有更多了解。
李家人及律師團三日也向台南地檢署暨全國各界發出聲明,懇請地檢署,若有明確證據請盡速起訴,若沒有請儘快放人。
李家家屬在聲明中指出,台南地檢署偵辦議長賄選案至今已經超過兩個多月,家屬及律師團對整個案件偵辦提出六點質疑,其中包括台南地檢署押人取供,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且所有媒體鉅細靡遺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案件的內容,台南地檢署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企圖影響社會輿論,對李全教萬般抹黑,未審先判。
該聲明指出,該案並無事證足以認定李全教在議長選舉中有任何行求、期約、交付賄賂之犯行,而檢方的證據是目擊證人指證筆錄、通聯記錄、監視器影像、銀行帳戶明細、資金流向表、手機翻拍照片,全部都是檢方拼湊羅織入罪,上開證據無一與李全教涉及行賄有關。
聲明指出,民進黨團企圖假司法之名行政治鬥爭之實,違法亮票在先,選後密集拜會台南地檢署高層。台南地檢署違反行政中立,配合營造李全教逃亡假象,台南地院裁定明確說明李全教並無逃亡之虞。
李家人也在聲明中指出,地檢署查扣選票查驗指紋,違反無記名投票本旨,為保障投票人能免於不當干擾,應避免他人知悉投票內容,保護其隱私及秘密性他們想請問檢察官是法治國家的守護人,還是民進黨的糾察員。另,賴清德市長總能在第一時間知道檢方的偵辦進度及內容,其中是否有不為人知的隱情,相信外界也會很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