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特支費 8成發給員工當獎勵金

柯文哲特支費 8成發給員工當獎勵金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3日電)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將特支費當作市府員工的「即時獎勵金」,每季依績效發放。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今天表示,柯文哲的特支費有約8成,都當成獎勵金發給員工。

媒體報導指出,柯文哲拿自己的特支費發獎勵金,分團體、個人獎2種,原則上每案各以新台幣5萬、3萬元為上限。但有些專案團體獲獎者人數眾多,均分的話,每人僅能拿200、300元,獎金僧多粥少。

林鶴明表示,柯文哲的特支費一個月15萬元,從去年1月到今年2月的特支費合計210萬元,其中有169萬都拿去發「即時獎勵金」,等於約8成特支費都發給市府員工當獎金。

人事處說明,去年柯文哲交辦研擬每季發放一次「即時獎勵金」,目前規定個人獎金上限3萬元、團體獎金5萬元、跨局處的團體獎金8萬元,每季由各機關提報,祕書長召集副祕書長、研考會主委等開會審核後,由柯文哲在市政會議時頒獎表揚。

人事處說,過去的確曾發生過團體獎人數較多的狀況,例如226違建拆除專案,牽涉建管處、都發局、警察局和社會局等,現已修改規定,團體獎報獎人數以30人為上限,把獎金留給主要貢獻者。10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