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解禁 教育部公告:服儀規定不得處罰

日前許多高中女校爭取服裝解禁,新任教育部長潘文忠上任後首日,教育部即公布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圖為北一女舉行創校70週年校慶學生表演。(中央社/資料照片)

日前許多高中女校爭取服裝解禁,新任教育部長潘文忠上任後首日,教育部即公布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由一群高中職學生組成的「服儀自由學生陣線」今天發表聲明肯定新部長作為,並呼籲各校盡快完成校規修正,不濫用任何名義與手段處罰違反服儀規定的學生。

由北一女學生成立的「北一短褲自由陣線」臉書粉專也PO文:「不只是短褲了!不只是北一了!全台公立學校的學生未來都享有服儀自主了!」

服儀自由學生陣線」在臉書PO文指出,根據教育部規定,除了原本規定學校不得有髮禁外,學生的服裝儀容規定也不能成為懲罰的依據。所以,即便校規仍有服裝儀容相關規定,但學生就算違反,學校也不得懲罰(警告缺點愛校服務等等都不行),只能口頭告知學生這樣違反校規;若有學生因違反服裝儀容規定而受到處罰,可依此命令向教育部申訴。

學生們也呼籲教育部,在行政命令生效後,務必執行與監督各校;若未來有學生還是因為服裝儀容相關規定而被懲罰,請教育部務必介入調查,讓學生能真正的擁有穿著的自由與選擇。

「#大家自己來決定要穿什麼啦‬!!!!!」聲明中也呼籲各校盡快完成校規修正,尊重此命令保障學生穿著自由的意旨,不濫用任何名義與手段處罰違反服儀規定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