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肇事率居冠 主因多為違規

機車為民眾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內政部今天(26日)指出,根據警政署的統計,去年全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傷亡案件共30萬7千件,造成傷亡人數41萬5千多人,其中以機車為交通工具的傷亡人數31萬7千多人最多,占道路交通事故總傷亡人數的77%,前3大肇事原因為駕駛人「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及「轉彎未依規定」。 內政部進一步分析,機車事故發生時段以上、下班(學)時間為高峰期,發生地點以無號誌的交岔路口最多。至於事故當事者的年齡,以15歲至24歲的年輕駕駛人及65歲以上的高齡駕駛人事故傷亡情形最嚴重。 內政部表示,為減少機車事故傷亡,警政署除已要求各警察機關加強取締違規,駕駛人也應確實依照號誌、標誌及標線行駛,並遵守路權規定及正確配戴合格安全帽,才能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