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當事人同意 程序合法、有瑕疵 憲兵濫搜案 12被告不起訴

檢:當事人同意 程序合法、有瑕疵 憲兵濫搜案 12被告不起訴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台北憲兵隊遭指控濫行搜索案,台北地檢署根據蒐證影帶,認定魏姓民眾同意搜索時,神態自若,並主動交付文件,當初因認為魏涉犯贓物罪才進行偵查,憲兵執行雖有瑕疵但未涉犯罪,昨對國防部前保防處長趙代川等12人作出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安全處保防員,2月18日在網路上發現魏男販售「民國67年白色恐怖國防部機密文件(陸軍官校)少校胡某檢舉第五軍軍醫郗某是匪諜」文件,趙代川19日隨即召集軍事安全總隊、台北憲兵隊、軍司法單位參與專案會議。 專案會議原決定由憲兵隊以刑案偵辦,但趙擔心文件放在網路恐有新聞效應,對國防部不利,會後召開會議,決議由憲兵隊配合軍安總隊以商談或購買方式取得文件,憲兵隊卻被矇在鼓裡。 當天下午,憲兵隊長接獲指示還質疑為何這麼急,並指示下屬詢問憲兵指揮部科長是否可能涉及教唆陷害,確認合法才出勤,並與以購買普洱茶約出魏男的軍安總隊人員於蘆洲捷運站會合。 憲兵隊到場發現軍安總隊想買下文件,認為恐自陷贓物罪,改要求魏自行返家取出文件交付憲兵隊,因擔心有爭議,在載魏男返家途中,在車上要魏簽下自願搜索同意書。 檢方勘驗光碟,發現魏雖被軍方人員圍住,但當地人潮眾多,魏與軍方人員交談時神態自若,當軍方要求返家取文件,魏還說「那你要載我回來」、「不過你要開個證明給我」,軍方人員除揚言「不然我們還是會請搜索票去你家搜,這只是更難看而已」,並未強暴脅迫。 軍方進入魏家時並未搜索,均由魏主動交出文件,魏當晚到憲兵隊作筆錄,憲兵甚至問魏是否隔周一再作筆錄,而魏除打呵欠,還能指正筆錄有誤,不見任何違反意願的表情。 魏也稱,擔心觸犯刑責,且軍方事後請搜索票登門結果也是一樣,為求自清同意主動交出文件;檢察官認為,魏對是否同意軍方至住處取得文件仍有選擇權利,為昭公信,北檢昨特別公開蒐證畫面,雙方應對自如。 北檢認為,憲兵隊已注意程序合法性,但趙代川未確實分配任務,交代不清,致憲兵隊與軍安總隊各行其是,過程有瑕疵,但與犯罪無關,至於事後要付1萬5000元獎金,檢方認為是軍方行政裁量,未置喙。全案可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