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車禍原因 不依規定讓車躍升首位

死亡車禍原因 不依規定讓車躍升首位

交通部和內政部警政署公布最新A1交通事故年度統計數據,「酒駕」跌出死亡原因前3名,「不依規定讓車」躍升首位,死亡事故比例節節攀升,已連續3年在前3名內。

根據統計,103去年A1類(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有1770件,造成1819人死亡,較上一年減少97人,死亡人數減少109人。

由於政府近年來大力宣導酒後不開車,嚴格取締酒駕。「酒後駕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是169人,較前一年的245人減少76人,下降31%

根據民國101年到103年A1(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死亡原因,「不依規定讓車」在民國101年是車禍死亡原因第2名,102年、103年都是第1名,比「酒駕」肇事次數多。

道安會指出,去年A1類未依規定讓車的交通事故有258件,造成260人死亡、A2類未依規定讓車的交通事故有6萬3507件,造成8萬6765人受傷。

警政署表示,由於「不依規定讓車」的車禍地點常發生在十字路口,特別是無號誌的路口,或是在多車道時,車輛跨越雙白線等,會以幹支線、車道數和車行方向做為責任歸屬的標準。

道安委員會統計,去年取締「不依規定讓車」有1萬9538件,呼籲駕駛開車時,行經路口要適時減速,以免發生危險。